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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这十年法治发展的伟大理论成就,也是这十年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
法治建设的成就,体现在经济社会生活的点滴。新环保法长出“钢牙利齿”,守护青山绿水;“100-1=0”的“法治公式”,警示执法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把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十年,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指明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处理好政治与法治、法治与德治、改革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关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法路径……既有从无到有的理论创新,也有从旧到新的理论发展,既有前后相续的经验传承,也有因时因势的思想升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历史的长河,将会铭记这十年许多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第一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法治建设战略实现历史性转变、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法治工作质效取得历史性突破、法治保障能力实现历史性提升,法治中国建设开创了新局面。就此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这十年法治发展的伟大理论成就,也是这十年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战略思想,针对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任务、重大问题、重大挑战提供了法治解决之道,为我们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提供了法治上的战略指引。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我们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前景将会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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