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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 居民家庭一阶年用水量下调18立方米
发布时间:2022-07-20     作者:郭沛然 雷欣瑜   来源:西安新闻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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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调整备受各界关注。7月19日,为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参会人员由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及社会组织等组成,围绕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发表观点和建议,论证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听证会上,20名听证会参加人均对此次改革方案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为何要改

我市水资源紧缺且污水污泥处理成本“倒挂”

数据显示,西安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3.47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约为230立方米,为全国、陕西省人均资源占有量的1/8、1/4,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年水资源量500立方米的绝对缺水线,是全国4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骨架拉大,人口规模增长,用水需求刚性增长,在引汉济渭工程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我市年可供水量为16.57亿立方米,预计2025年供需缺口6.63亿立方米;现每年需从宝鸡石头河、柞水乾佑河以及引湑济黑调水约1亿立方米。

同时,记者了解到,我市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倒挂”严重。近年来,按照国家环保要求,我市持续加大水污染环境治理,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从2015年的一级B标准,提高到目前的地表水准IV类标准(可直接用于绿化浇灌、发电厂冷却用水、护城河用水等),大大改善了城市水环境;2015年污泥处置费用仅考虑运输成本,随着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处理成本大幅增加。

可见,一方面我市水资源紧缺压力持续增大,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费收不抵支、污水(污泥)处理成本“倒挂”,制约了西安市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影响供水事业的良性发展。

此次适当调整供水价格,不仅可以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合理消费,树立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还可以缓解供水成本与供水价格“倒挂”问题,理顺各方利益责任关系,激励相关企业提升供水质量,保障我市供水行业良性运行。

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西安市发改委结合城市供水实际情况,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此次水价改革方案理顺了我市终端水价构成,将现行居民二次供水运行费0.50元/立方米(含利润及税金)计入企业运行成本,取消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并将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损坏计量表更换成本计入定价成本。

改革方案将终端水价构成由现行方案的“基本水价+户表改造资金+二次供水运行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五部分,调整为“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部分。

如何调价

两套方案比选 居民家庭阶梯水量上限下调

记者了解到,两套听证方案的共同点为,均调整了居民阶梯水量。即我市居民家庭一阶年用水量调整为0-144立方米(含)、二阶年用水量调整为144-207立方米(含)、三阶年用水量调整为207立方米以上。根据现行方案,我市居民家庭一阶年用水量为162立方米(含)以下,调整后一阶年用水量下调18立方米。

从西安市城区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来看,方案一: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一阶3.80元/立方米、二阶6.09元/立方米、三阶8.3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5.80元/立方米;特行用户终端水价为20.11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一阶4.22元/立方米、二阶6.58元/立方米、三阶8.9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6.44元/立方米;特行用户终端水价为20.88元/立方米。

根据西安市自来水公司2020年用水统计,97%的居民用户年用水量在一阶用水量144立方米以下。据悉,西安市现行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为: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62立方米(含)及以下,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3.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62立方米-275立方米(含),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4.6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75立方米以上,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7.1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终端水价为5.8元/立方米,特行用户终端水价为17元/立方米。

与现行方案相比,以年用水量144立方米、月用水量12立方米的四口之家为例,方案一居民用户水费支出不变;方案二居民用户水费支出年增支60.48元(月增支5.04元)。

对非居民用户而言,方案一非居民用户水费支出不变;方案二非居民用户每用1立方米水,水费多支出0.64元。

对特行用户而言,方案一特行用户每用1立方米水,水费多支出3.11元;方案二特行用户每用1立方米水,水费多支出3.88元。

由于此次水价改革缩小了特行用户范围,由现行的13个行业缩小至5个行业,进入非居民用户范围内的8个行业每用1立方米水,水费减少支出11.20元。

是否合理

20名听证参加人表示支持方案一

听证会上,有消费者8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听证参加人均在认真审阅成本监审报告和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提交听证的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从不同角度、多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西安市水资源短缺,通过此次水价调整将增强市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同时,在终端水价构成中将居民二次供水运行费计入企业运行成本,落实了供水企业直管到户的责任,对于推进我市供水企业规范化运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加强后续相关配套政策的跟进落实。

市人大代表表示,方案一的调价对大多数居民、非居民用户影响不大,特行用户用水成本有所提高,建议特行用户加强内部管控,节源增效。同时还提出,相关部门与企业应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城市中水利用效率,如城市绿化、小区绿化、洗车等方面都可广泛运用,降低用户用水成本。

有消费者表示,作为普通市民除了关注自来水的价格以外,更关注的是用水安全问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二次供水运行的监管之中,对物业代管制定相关标准、明确责任,完善二次供水管理细则,减少用户与物业之间出现推诿现象;供水企业也要持续提升自来水的入户水质,让居民生活更有幸福感。

有消费者认为,“三孩”趋势下家庭水量需求也将有新的变化,在考虑阶梯水量基数时,应充分考虑这些新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变化。

据现场发言统计,20名听证参加人均支持方案一,居民、非居民终端水价保持不变。

听证会最后,主持人表示市发改委综合考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在定价过程中剔除了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等投入,价格制定主要基于企业运营维护费用,体现了政府对公益事业方面应承担的职责。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结合本次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定,最终方案通过后将及时公布。

相关政策

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水价

“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如何收费?”“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福利场所用水有优惠政策吗?”“特行用户的范围是啥?”……针对市民与企业关心的问题,改革方案也给出了解答:

一是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政策。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执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 0.10元/ 立方米,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我省出台新的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从其规定。

二是特行范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等。我省出台新的特行范围,从其规定。

三是合表户居民用水价格。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合表户居民用水价格在居民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0.10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水价,供水费用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四是二次供水运行。包含二次加压设施设备能耗、庭院管网及附属设施、二次加压设备及水箱(池)、立管等进行维护巡视保养等、每半年对生活用水水箱(池)进行清洗消毒,对庭院管网进行冲洗以及庭院管网漏损等。对于已由供水企业直抄到户的,供水企业负责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维护;对于由物业企业负责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维护的,由供水企业与物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

五是居民阶梯水量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立方米,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

六是居民阶梯水价所增加的收入,可作为供水企业收入,应当主要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弥补供水成本上涨等。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郭沛然 实习生 雷欣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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