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章和营业执照是公司的重要身份象征,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如果碰到公司证照等财产被他人持有且拒不归还的情况,应该怎么办?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就此类问题给出了相关解答。
问:什么是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答:公司证照对于公司来说如同自然人的“身份证”,一般由公司授权的特定人员来保管,当其被他人侵占拒不返还时,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即产生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属于“与公司有关纠纷”项下独立的三级案由,其性质属于给付之诉,即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证照的诉讼。
问: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答:因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提起的诉讼,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地域管辖一般原则为基础,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司纠纷地域管辖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管辖法院。
问:谁有权提起公司证照返还之诉?
答: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财产权。公司证照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是代表公司身份和公司意志的有形载体及法律凭证,因此,公司拥有证照的所有权。发生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时,应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实践中,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其他证照保管人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证照返还之诉,其实是混淆了证照所有权与受托保管权,存在对诉讼主体的错误认识。
问:公章缺位的情况下如何提起诉讼?
答: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中,常会出现相应的诉讼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问题。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能够代表公司。在公章缺位时,法定代表人一般可以代公司对外作出民事行为,其签字即可体现公司意志。
问:公司证照的范围包括什么?
答:实践中一般认为,公司证照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司的证照、印章和其他能够代表公司身份和意志的有形载体和法律凭证,具体来看,包含以下几类:
1.公司证照类,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部分地区已经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2.印章类,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等;
3.其他对于公司有重要意义的物品,如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
问: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法律依据包括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中“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的规定,以及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中“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的规定。另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也可以在一些情形中予以援引。
为保证公司稳定经营,避免发生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发生,法官建议,企业应明确证照保管人员且权责分明,建立证照管理及使用制度;规范交接工作,保管人员交替时做好书面记录;公司证照被非法侵占时,要及时报警留痕并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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