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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手写的欠条,能要回工资吗?
发布时间:2021-03-08  作者:陶玉琼 王静宜  来源:陕西学习平台  分享到:

“我是一名工人,老板没钱发工资,给我手写了一张欠条,双方还摁了手印。这张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法院会认可吗?”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娇娇。

“手写的欠条如果事实信息清楚,当然有效。”马娇娇解释,欠条是一种权利凭证,属于法律上的借款合同,是要求债务人到期“还款(付息)赎条”的债权凭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可认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上述情况中,双方虽不存在真正的借贷关系,但是债权人也可凭欠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欠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法院会在审理过程中依法查明事实,按照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根据相关证据认定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这一事实,此时如果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相应的举证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只需提前准备好合同、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凭证,通过拨打当地12333电话或上门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执法监察人员就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字盖章后生效。拿到调解协议后,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成正式调解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调解书或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直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如果用人单位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用人单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注意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出具过工资欠条明确记载拖欠工资的金额,诉请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先行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不仅可以追讨拖欠工资,还可以追索双倍工资。”马娇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多留个心眼,搜集能够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出入证等身份证件,或者发放工资时的计工表、结算表、预算表、工资支付凭证等。如果劳动者能以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依法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现在,合法讨薪的渠道很畅通。”马娇娇特意指出,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而专门制定的行政法规,为农民工讨薪再添保障。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形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用人单位,也要注意不要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避免拖欠工资的行为,否则,除了民事责任还可能要承担代价高昂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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