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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西安交警严查两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行为 摩托车上高架桥下隧道罚款200元扣3分
发布时间:2021-02-08  作者:张佳 张宇明  来源:西安新闻网  分享到:

2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即日起开展两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

  7日上午9时许,在南门东侧的地穿隧道出口,交警碑林大队秩序中队民警1小时内处罚了15起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走地下隧道的违法行为,同时警告了20例不戴头盔和违法载人行为。10时许,在小寨十字,交警雁塔大队民警一个小时查处了8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其中一辆摩托车竟然挂着“假牌照”。11时许,在曲江新区西延高架桥东出口,半个小时有十多辆摩托车从桥上下来,交警曲江大队民警拦停车辆后,给他们开出了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此次西安交警集中整顿两三轮电动车摩托车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违反规定走高架桥、下穿隧道行驶、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以及两三轮在地铁口、客运站、商场周边聚堆停放、违规载人、非法营运等。

  市交警支队秩序处秩序科科长王建卫说:“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不得走高架桥和地下隧道,但有一些驾驶员为了图方便无视法律法规。桥面和隧道里空间有限,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此次整治各大队将设置不少于2处检查点,开展重点整治。莲湖、碑林、新城、高新、曲江等大队将重点在环城南路下穿隧道口、南二环高架桥口,曲江大道、南三环高架桥等地,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日上午的整顿,除了处罚摩托车驾驶员,执勤民警对违法驶入下穿式隧道或高架桥的非机动车也依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没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扣留其非机动车。对违法驶入下穿式隧道或高架桥参与非法营运的两三轮车,依据《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对车辆予以扣押,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无照驾驶超标两三轮并参与非法营运的驾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拘留并一律扣留车辆。

  近期,西安交警将对高架桥、下穿隧道禁止摩托车、两三轮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标志再摸排、再确认,对缺失的及时完善。即日起,交警支队科技处、各大队指挥中心也会利用电子卡口抓拍摩托车走禁行线路和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行为。

  西安交警提醒各位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遵章文明行驶,为了自己的安全不走高架,不下地穿隧道;市民不坐“摩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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