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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零售药店实行报送信息制度 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21-01-18  作者:王江黎  来源:西安新闻网  分享到:
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因当前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集中暴发,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近期,我省针对病因不明自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人群,全面实行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信息制度,严防疫情扩散。
药店应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做好实名登记,这对我省疫情有效防控意义重大。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表示,下一步各级药监部门将建立负责制,由一把手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直接指挥,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摸清监管底数,严防遗漏和死角;加强宣传和督导,确保每个零售药店使用统一的登记上报电子表格;按时限要求及时汇总和上报信息。各县区局将进一步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辖区零售药店的衔接,确保掌握每日登记信息;加强与上级局的衔接,及时将每日汇总数据信息上报;加强与本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每日信息上报的同时及时抄报。对于任务不落实,有失职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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