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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培训贷”,莫让青春还了债!
发布时间:2021-01-07  作者:杨婷  来源:渭南学习平台  分享到:

最近,一档真人秀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中,揭露了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培训贷”诈骗。

或许很多人对“培训贷”这个概念还比较陌生,那一定听说过“校园贷”吧!曾经在风口浪尖上的“校园贷”因监管介入趋于沉寂之后,“培训贷”的陷阱又浮出水面。

什么是培训贷?

培训贷主要针对求职者,以刚毕业的大学生、转行人员为主,贷款用途是培训。培训企业与信贷机构合作,由刚毕业的大学生以个人名义向信贷机构贷款作为“培训费”,而“培训费”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大学生无需出钱就能接受就业培训。

这本来是一件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好事,但是有部分信贷机构为了牟取高额利润,放宽对贷款人资质、身份的核实,进而诱导大学生进行分期贷款。他们以面试为幌子,以“高薪”“保障就业”等说辞诱导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当学员完成相关培训后,却发现所谓的“高薪工作”并不能兑现,自己还背上了上万元的培训债务。

相关法律问题:

1.培训贷本质上是学员和贷款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学员是欠贷款机构的钱,而不是欠培训机构的钱。

2.若分期付款学习期间,学员自己不想读了、培训机构倒闭了、机构课程质量不高等,剩下的分期款仍需还清。

3.培训协议和贷款协议是两份协议,培训协议是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的,贷款协议是学员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切勿将培训协议条款和贷款协议条款混淆在一起。

4.培训贷利息是有法律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意见及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可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的四倍(不含浮动利率,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如果学员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培训协议上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的,可去工商局投诉或去法院起诉、申请仲裁。

检察官提醒:

1.求职者应该具备正确的就业心态,高薪并非通过几次简单的培训就能实现,工作经验的积累是最为重要的。

2.求职者报名培训课程要量力而行,为了参加实用性不强的课程而贷款不可取。

3.需要贷款的求职者一定要仔细斟酌合同的内容,不要被培训机构的说辞所诱导。

4.已经申请贷款而不能参加课程,被贷款机构要求赔付巨额违约金或者偿还贷款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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